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1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沈
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00,160,932.53 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0,876,895.6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为 92,618,39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7,047,359.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8.51%。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92,618,399 股,公司拟合计转增 44,456,831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37,075,230 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半导体设备行业是一个全球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受国际经济波动、半导体市场、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影响,其发展往往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当宏观经济和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变化较大时,半导体生产厂商会调整其资本性支出规模和对半导体设备的采购计划,从而对半导体设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产生影响。在全球贸易争端不断、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全球半导体设备产业呈现震荡发展态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向下游公司销售光刻工序涂胶显影设备和单片式湿法设备等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专用设备产品的销售,其他业务收入来源于设备相关配件销售及维修服务等。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设备行业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技术升级快、研发投入大等特点。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市场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同时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16.09万元,同比增长158.77%,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
2023 年,公司的资金需求主要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化、提升公司的产能规模、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等方面。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公司制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