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 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KINGSEMI Co., Ltd.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 1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1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
发行股数 数的比例为 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26.97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12 月 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8,4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12 月 10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后道涂胶显影设备未来市场空间相对有限的风险
公司集成电路制造后道先进封装领域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2,701.92 万元、9,566.95 万元和 11,143.23 万元,其中涂胶显影设备销售金额分
别为 12,634.96 万元、7,365.70 万元和 8,113.15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较高,分别达到 88.04%、40.13%和 40.37%,根据 VLSI 提供的行业权威数据,全球后道涂胶显影设备销售额整体较小,预计将由 2018 年的 0.87 亿美元增长至2023 年的 1.08 亿美元,其中中国大区(含台湾地区)2016-2018 年后道涂胶显影设备销售规模(按各年末央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简单折算)分别为 3.09亿元、3.64 亿元和 4.20 亿元,据此计算,公司近三年销售金额合计占中国大区(含台湾地区)销售规模的比例为 25.71%,未来市场空间相对有限。若公司不能持续开拓上述市场,包括持续开拓已有下游重要一线客户的潜在需求或新客户资源,可能会导致公司未来客户流失、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下滑,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LED 行业周期性不景气的风险
公司 LED 芯片制造领域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477.78 万元、
7,891.18 万元和 5,091.12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30%、43.00%和 25.33%,近年来受 LED 芯片制造行业周期性不景气影响而有所波动。公司 LED 芯片制造领域用产品主要为涂胶/显影机(6 英寸及以下),2018 年,由于下游 LED 行业不景气,公司涂胶/显影机(6 英寸及以下)产品销售数量较
2017 年同比减少 33 台或 44.00%,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3,434.79 万元或 42.17%。
2019 年上半年,国内 LED 行业依旧持续低迷态势,LED 芯片市场仍处于竞争洗牌中,芯片价格仍有一定程度的下滑,行业大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受 LED 芯片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包括华灿光电等在 2019 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业绩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如果 LED 行业不景气的状况持续或进一步恶化,将对公司相关设备产品,尤其是涂胶/显影机(6 英寸及以下)产品的销售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前道涂胶显影设备工艺验证及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集成电路制造前道晶圆加工环节用涂胶显影设备于 2018 年下半年分别发往上海华力、长江存储进行工艺验证,对应订单金额合计为 3,265.40 万元(含税),其中,上海华力机台已于 2019 年 9 月通过工艺验证并确认收入,长江存储机台仍在验证中。未来,若公司上述前道新产品工艺验证进度不及预期,或通过工艺验证后市场开拓不利,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长江存储机台因存货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公司对其计提了 430.19 万元的跌价准备,主要原因系公司前道涂胶显影设备在产品成熟度及生产经验、原材料采购成本控制等方面均弱于公司现有成熟产品,同时为争取在客户端大生产线上线验证的机会,公司在价格上给予一定折扣,未来如果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不利、产品成熟度不能顺利提升或成本控制不佳,也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要客户资源流失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向台积电直接或间接销售(指通过辛耘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
销)设备的金额分别为 8,453.76 万元、1,101.59 万元和 1,205.95 万元,整体呈现
下滑态势。作为全球最大的晶圆代工企业,台积电在全球半导体制造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并提升自身产品的工艺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包括台积电等在内的重要客户新的个性化需求,则存在以台积电为代表的重要客户资源流失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最近三年,公司各年税收优惠金额合
计数分别为 392.13 万元、1,376.16 万元和 1,512.4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81.97%、45.95%和 46.02%。如果国家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原因而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政策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820.99万元、2,235.36 万元、2,123.22 万元和 267.0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1.62%、74.63%、64.61%和 138.94%,占比较高,其中,政府补助中发行人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 204.89 万元、966.34 万元、910.86万元和 0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扣非后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582.40%、62.37%、45.32%和 0,占比较高。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或者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在内的其他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为下游集成电路、LED 芯片等半导体制造厂商提供半导体专用设备,产品呈现较为显著的定制化特征,不同客户的产品配置及性能要求以及议价能力可能会有所不同,从而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1.25%、41.79%、46.27%和 50.99%,存在一定的波动。假设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其他情况不变,如果公司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1个百分点,则各期利润总额将分别下滑 143.51 万元(或 30.00%)、183.53 万元
(或 6.13%)、200.97 万元(或 6.12%)和 65.66 万元(或 34.16%)。如果公司
未来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技术优势,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者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都将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出现波动,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4、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受下游半导体制造行业客户资本性支出波动及客户验收周期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每年二、四季度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较高。最近三年,公司二季度和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合计金额分别为 10,817.23万元、12,073.56 万元和 13,220.81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5.38%、65.78%和 65.78%。公司上述收入季节性波动特征与同行业季节性波动趋势较为接近,未来,影响收入季节性波动的因素预计将持续存在,收入的季节性波动会导致公司各季度业绩、现金流情况产生相应波动。
(六)相关股东未来变动风险
发行人机构股东中,先进制造、中科院沈自所、科发实业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处于限售期内,国科投资、国科瑞祺、沈阳科投、国科正道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处于限售期内。在限售期满后,上述股东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发行人相关机构股东存在变动的不确定性,其中,具有中科院背景的股东包括中科院沈自所(持股 16.67%)、国科投资(持股 10.83%)、国科瑞祺(持股 7.14%)、国科正道(持股 0.25%),上述中科院背景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不以控股为主要目的,国科投资、国科瑞祺、国科正道会在条件具备时逐步退出,中科院沈自所则将根据自身未来发展战略作出后续持股安排。如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权发生较大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方向、管理团队等发生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重大诉讼风险
针对已交付产品尚未支付的货款 777.92 万元,本公司已向客户大连德豪提起诉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大连德豪向公司支付 636.48 万元货款及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大连德豪已就一审判决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