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1,533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075%
累计已回购金额 166,115.2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40 元/股~14.42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3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和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和《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1,533 股,已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5%,购买的最高价为 14.42 元/股,最低价为14.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6,115.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