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6.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21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6.8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2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9,580,96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874,288.00 元,转增43,832,384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53,413,34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6.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21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09,580,960×0.4)÷109,580,960=4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80-0.3)+0]÷(1+0.4)≈33.21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3.2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4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79%;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3.2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2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39%。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