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1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调整后):37.24 万股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20.914 元/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97.42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7%,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7.42%;预留 2.5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58%。
3、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 3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分别可以每股 3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 93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6、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
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第一批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 1 年,后续依据激励对象的
类型的设置不同的限售安排。
根据激励对象岗位职能的不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其限
售的具体安排如下:
A、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个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属期的限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12 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属期的限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12 个月 25%
属期的限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25%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B、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50%
属期的限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12 个月 50%
属期的限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12 个月 50%
属期的限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C、第三类激励对象
对于第三类激励对象,仅针对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作限售规定,其后
续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设置禁售期,具体如下:
归属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 100%
性股票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 无 无
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 无 无
性股票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限售规定需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7、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 3 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同时满足)
归属安排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净利润增长率 B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
属期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70%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
属期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1%
121%
首次授予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