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财富”)持有公司股份 14,672,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8%,股东李明智持有公司股份 491,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5%,李明智为海汇财富的普通合伙人、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海汇财富与李明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63,7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海汇财富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67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8%;李明智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91,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5%。海汇财富和李明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163,8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3%。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汇财富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比例不受限制。李明智减持比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 3 个月内(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在 3 个月内(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海汇财富、李明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海汇财富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IPO 前取得:
14,672,409 10.48% 14,672,409 股
李明智 其他股东: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491,334
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491,334 0.35% 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海汇财富 14,672,409 10.48% 李明智为海汇财富的普
通合伙人、担任其执行
第一组 李明智 491,334 0.35% 事务合伙人
合计 15,163,743 10.83%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海汇财富 2021/6/29~
3,240,900 3.24% 84.13-94.37 2021 年 3 月 20
2022/1/14
2021/3/2~ 日
李明智 1,760,000 1.76% 62.38-89.33
2021/9/6
注:1、上述减持数量为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前的数据。
2、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0 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IPO 前取得
的以及资本
海汇 不超过: 不超过: 过:7,672,500 股 2022/7/11 按市场 自身资
公积转增股
财富 7,672,500 股 5.48%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1/6 价格 金需求
本方式取得
过:7,672,500 股 的股份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IPO 前取得
的以及资本
李明 不超过: 不超过: 过:491,334 股 2022/7/11 按市场 自身资
公积转增股
智 491,334 股 0.3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1/6 价格 金需求
本方式取得
过:491,334 股 的股份
注: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海汇财富、李明智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海汇财富减持承诺:
①减持前提:A、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
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B、若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
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②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票。
③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及价格: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企业进行减持,则每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 100%。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④减持股份的程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⑤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本企业未按照本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
海汇财富的其他承诺:
若本企业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