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9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2020年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当发言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0]0006号),指出在公司负责口罩业务的子公司正处于注销公告阶段,且公司尚未与广州市相关部门就口罩订单需求签署正式书面合同情况下,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上市挂牌仪式上发表了不当言论,要求董事长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加强对相关规则的学习;要求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信息发布的内控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长袁建华采取了口头警示的监管措施。
该监管工作函系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公司董事长个人的不当言论出具的监管措
施,公司与公司董事长高度重视上述监管函提到的问题,公司董事长已参加了上海交易所组织的第2期科创板董事长、总经理专题培训,同时公司组织了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部门员工加强对相关监管规则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业务水平,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充分。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