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6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保险范围:责任保险保单基本能涵盖所有因非恶意的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作为、错误陈述、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权的保证、过失、违反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