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本公司”“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8.87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
额 7,895.8984 万股的 2.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80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895.8984 万股的 2.6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10%;预留 18.07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895.8984 万股的 0.2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90%。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向 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1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2021 年 11 月 23 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2022
年 12 月 15 日,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8.5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12 月 15 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2023 年 6 月
8 日,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2022 年 12 月 15 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2023 年
9 月 22 日,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3.4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2023 年 6 月 8 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该部分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86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3、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向 3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3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4、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向 3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5、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3232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完成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该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解除限售。
6、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的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 1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8.87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895.8984 万股的 2.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895.8984 万股的 2.6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10%;预留 18.07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895.8984 万股的 0.2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90%。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
在实施中。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48.1480万股,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54.3375 万股,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306.15 万股,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85.00 万股,公司 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33.3232 万股,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236.8770 万股。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228.8770 万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292.712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895.8984 万股的 16.37%。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75 人,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3,874 人的 4.52%,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安恒信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占本激励计 票数量占本激励
(万股) 划拟授予限 计划草案公布日
制性股票总 股本总额的比例
数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小孟 中国 董事、总经理 8.0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