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1.835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1 月 23 日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予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国籍 职务 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数 已获授予的限制
股票数量 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比例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刘博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000 2.50 25.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00 人) 117.3400 29.335 25.00%
合计 127.3400 31.835 25.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1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1.835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78,186,346 318,350 78,504,696
本次股本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杭州
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07 号),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
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
缴纳的新增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42,738,487.50 元,其中 318,350.00 元作为股本,42,420,137.50 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21 年 11 月 17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
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68,223,969.57 元,公司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3.62
元/股;本次归属后,总股本将由 78,186,346 股增加至 78,504,696 股,以归属后总股本 78,504,696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8,35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1%,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