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2月6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26.3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18.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07.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74,074,075股增加至78,186,34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074,075元增加至78,186,346元。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月 8日出具了《杭州安恒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07号),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1年 11月 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
合计人民币 42,738,487.50 元,其中 318,350.00 元作为股本,42,420,137.50 元作
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21 年 11 月 17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
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78,186,346股增加至78,504,69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186,346元增加至78,504,696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形成新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07.407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50.4696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407.4075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850.4696 万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