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9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0月25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有9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周俊 2021.06.03-2021.07.13 2375 2375
2 俞天佐 2021.07.08-2021.07.12 1244 1244
3 丁熙 2021.06.28-2021.07.12 639 639
4 莫凡 2021.04.26-2021.07.15 18596 18596
5 段平霞 2021.06.29-2021.08.10 6200 6200
6 徐锐 2021.05.28-2021.10.20 77883 77883
7 苗春雨 2021.08.18-2021.09.13 890 890
8 吴鸣旦 2021.04.26-2021.08.30 9568 17702
9 吴伟京 2021.06.11-2021.08.27 6293 6293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9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实,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