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安恒信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万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对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裕”),跟投的股份数量为740,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将于2021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限售承诺或安排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限售承诺或安排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国泰君安证裕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如下: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74.0741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限售承诺或安排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740,741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1月5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1 国泰君安证裕 740,741 0.95% 740,741 -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740,741 0.95% 740,741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安恒信息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安恒信息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杨 佳 佳 李 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