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股票和价格
1、发行数量:4,112,271 股
2、发行价格:324.2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333,321,626.33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311,015,707.68 元
预计上市时间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4,112,271 股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4,112,271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范渊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了本次发行。
2021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4,112,271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1 年 9 月 10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259.39 元/
股。
本次发行共有 12 家投资者提交《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24.23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100.00%。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3,321,626.33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及印花税合计人民币 22,305,918.6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07.6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112,27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306,903,436.68 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1 号
《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1 年 9 月 17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定获配投资者缴存款的账户收到安恒信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3,321,626.33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亿叁仟叁佰叁拾贰万壹仟陆佰贰拾陆元叁角叁分)。
2021 年 9 月 27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2 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4,112,27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4.23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3,321,626.33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及印花税合计人民币 22,305,918.6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1,015,707.6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112,27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306,903,436.68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本次发行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及验资等过程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承销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安恒信息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向上交所报备的本
次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恒信息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5,269.00 299,999,967.87
2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925,269.00 299,999,967.87
3 Janchor Partners Limited(建峖实 1,233,674.00 399,994,121.02
业投资)
4 葛卫东 925,269.00 299,999,967.87
5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2,790.00 33,327,601.70
合计 4,112,271.00 1,333,321,626.33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注册资本 7,756,694,797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1703453H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