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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19:安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一定市值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网下发行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为符合《投资者管理细则》中确定的条件及要求并经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3、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7月5日(T-3日)的9:30-15:00。上述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网页(https://ipo.uap.sse.com.cn/ipo)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4、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进行剔除,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
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本次定价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5、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6、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1)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创新投”);(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安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T日)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9、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19年7月3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
上。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市值应当以其管理的各个配售对象为单位单独计算。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在2019年7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含)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10、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且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每个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最低拟申购数量为80万股,超过8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60万股。
    11、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费率为获配金额的0.5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2019年7月5日(T-3日),战略配售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预缴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7月12日(T+2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12、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9年7月12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3、限售期安排: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网下发行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19年7月15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申万宏源承销保荐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https://ipo-kcb.swhysc.com)在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

    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限售期具体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限售期自
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14、中止发行情况: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