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1.8774 万股,其中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 34.3446 万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17.9640 万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9.5688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00 万股,占澜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2019 年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981.3889 万股的 0.27%,占 2019 年激励计
划授予权益总额的 18.18%。
(3)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23.50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
可以每股 23.5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预留授予人数:164 人。
(5)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预留授予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1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2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40%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
净利润(A)、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度(X)、(Y)核算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净利润(A)(亿元)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
(预留授予)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8.40 5.42 —
Gen4 PCI-E Retimer 研发及产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9.22 5.42 业化,实现其累计销售额不低
于 1000 万元
第一代 DDR5 内存接口芯片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10.03 5.42 研发及产业化,实现其累计销
售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3 10.84 5.42 —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X) An≤A
A
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 B≥Bm Y=100%
(Y)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2020 年、2023 年: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2021-2022 年: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70%+Y*30%)
注:1、净利润指标目标值:以公司 2017-2018 年净利润均值(5.42 亿元)为基数,2020-2023 年净利
润分别按增长率 55%、70%、85%和 100%计算;净利润指标均指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B、C、D 六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2019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 2019 年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19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19 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5 元/股调整为 24.7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 2020 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70元/股调整为 24.40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40 元/股调整为 24.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2)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