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可科技”)于 2022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及 2022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二、关于终止/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一)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原因
自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二)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因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融资计划,经审慎决策,决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关于终止/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因公司董事会尚未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且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
中止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终止/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董事会中止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后续融资计划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