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相关规定,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盛能源”)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1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750,000.00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2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6,425.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购买理财 B3
赎回理财 B4
理财收益 B5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B6
银行贷款
项目投入 C1 10,197.18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3.18
购买理财 C3 24,000.00
本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 C4 12,000.00
理财收益 C5 91.25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C6 10,009.82
银行贷款
项目投入 D1=B1+C1 10,197.1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3.1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购买理财 D3=B3+C3 24,000.00
额 赎回理财 D4=B4+C4 12,000.00
理财收益 D5=B5+C5 91.25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D6=B6+C6 10,009.82
银行贷款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D6 4,412.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412.43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900002710604 20,558,025.10 结构性存款12,000万元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900002710405 23,566,233.57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9220029200404726 已销户
公司龙游支行
合 计 44,124,258.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309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恒盛能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盛能源公司募集资金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恒盛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42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0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