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4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大热电”)。
投资金额: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金额合计
为人民币 31,500.90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 11,667.00 万元。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增资标的公司华大热电最近一年及一期均出
现亏损,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
业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尚未完成,相关股份的交割、
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协议各主体名称(或姓名)
公司于 2025 年 01 月 20 日签署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
司、张清海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各主体名称如下:
投资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现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清海
2、投资目的
热电联产板块为公司的基石产业,目前公司的技术水平已达浙江省领先水平。为了公司不断做大做强、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竞争力,基于经营战略及发展规划,公司积极推进热电联产行业的优质标的收并购工作。本次增资华大热电,有利于提升热电联产板块整体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在生物质热电联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大量的行业人才,双方通过投资合作,可以优势互补和形成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竞争力。
3、投资标的
投资标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4、涉及金额
公司拟以人民币 31,500.90 万元认购华大热电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7.00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大热电 70.00%的股份,华大热电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0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伊通镇人民政府)五
住所
楼北二室
法定代表人 卓春南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3MA140WBL17
成立日期 2017-01-19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
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
加工利用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畜禽粪污处理利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热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发电
登记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标的公司项目概况
(1)华大热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于 2018 年 4 月正式施工建设,该项目位
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长伊工业集聚区内,距长春市内仅 43 公里。项目现安装 1 台 130t/h 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
配备 1 台 30MW 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 2×45t/h 生
物质蒸汽锅炉供采暖季使用。
华大热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采用低真空运行、烟气热泵技术、循环水供热的方式,确保了高效利用资源,同时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对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积极推动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
(2)此外,华大热电附近生物质原料丰富。周边 50 公里范围内秸秆资源
丰富,秸秆年产量约 120 万吨、稻草约 30 万吨、稻壳约 5 万吨。长春市、松原
市、四平市等林业废弃物及木材加工废弃物年产木质料量约 260 万吨。
(3)2023 年以来,在当地政府的推进下,华大热电顺利达成下游供热业务。2023 年至 2024 年供暖季新增居民供暖业务,与长春国信供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以出售热水进行间接供暖(伊通县老城区,在网面积约 400 万方);2024 年至 2025 年供暖季新增直接供暖业务(伊通县新城区,在网面积
约 260 万方);2025 年至 2026 年供暖季新增开发区商业供暖业务(在网面积
约 46 万方)。为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华大热电目前采用以热定产、采暖季运行的生产方式。
(4)此外,经查询华大热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华大热电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
11 月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3 号)。华大
热电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11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4年1-11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38.10 5,888.82
净利润 -2,494.09 -1,157.05
财务指标 2023年12月 31 日 2024年11 月30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957.67 62,448.85
资产净额 -1,066.64 -2,174.69
4、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1)增资前,华大热电经登记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计入资本公积 计入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张清海 5,000.00 0.00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0.00 5,000.00 100.00
(2)增资完成后,华大热电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计入资本公积 计入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
张清海 5,000.00 0.00 5,000.00 30.00
恒盛能源股份有 31,500.90 19,833.90 11,667.00 70.00
限公司
合计 36,500.90 19,833.90 16,667.00 100.00
5、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华大热电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25]第 014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在未考虑股权缺少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
准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13,560.23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伍
佰陆拾万贰仟叁佰元整,较其账面净资产-2,174.69 万元增值 15,734.92 万元。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对税金的影响,最终应由各级税务机关在汇
算清缴时确定。
收益法是基于对华大热电 2024 年至 2044 年累计净现金流剔除负债的折现
值。华大热电收入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伊通县新城直接居民供暖收入、伊通
县经济开发区供暖收入、对长春国信供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热水收入和发电
收入。其中发电收入为供暖季运行 4,428 小时计算,供暖收入及出售热水为 2024
年至 2025 年供暖季收费情况及合同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成本端根据单耗计算
燃料成本,人工工资以 2024 年为基础进行计算。现金流折现率按照十年期国债,
根据 CAPM 模型,并结合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进行调整。收益法下的华大热电的
未来 20 年盈利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12 2028年 2044年
项目 月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至2042 2043年 1-8月
年
2,331.40 13,236.1 14,334.25 14,855.63 … 13,768.74 6,364.8
营业收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