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7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1,9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2,935.38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 424.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964.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15.09 万元及募集资金到位前预付保荐费用 424.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2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45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6,425.00
项目投入 B1 17,246.02
利息收入净额 B2 290.98
购买理财 B3 36,0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赎回理财 B4 36,000.00
额
理财收益 B5 269.75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B6 10,009.82
银行贷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7 2,361.40
项目投入 C1 7,467.9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9.41
项目投入 D1=B1+C1 24,713.9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90.39
购买理财 D3=B3 36,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赎回理财 D4=B4 36,000.00
额
理财收益 D5=B5 269.75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D6=B6 10,009.82
银行贷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7=B7 2,361.4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D6-D7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账号:1209220029200404726)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上述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0900002710405)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开
立了银行账号为0188985387000568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子公司恒鑫电力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5日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将原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0900002710604)的余额全部转至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用于新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使用,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对该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及恒鑫电力与保荐机构、金华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900002710604 - 已销户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900002710405 - 已销户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9220029200404726 - 已销户
公司龙游支行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88985387000568 - 已销户
衢州龙游支行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