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1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募投项目“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因项目实施条件有所变化,拟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刷二厂”)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务集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444.4445万股新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806,523.25 元。上述募集资金通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3003 号)。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元)
精品出版项目 24,796,047.59
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49,749,096.61
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0,107,890.41
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47,777,463.15
出版大厦项目 66,376,025.49
合计 228,806,523.25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变更情况
(一)本次变更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位于哈尔滨市主城区,地理条件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将本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孙公司新华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有利于充分发挥印务集团的地理位置优势、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优化客户资源及业务资源,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印刷业务的综合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募投项目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本次变更前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12127479418U
3、法定代表人: 黄浦江
4、注册资本:7232.403612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通城街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1989 年 11 月 02 日
8、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
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场
地出租;库房出租;自产废料出售;包装服务;装卸服务;房屋租赁经营;销售;纸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10、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179,319,305.93 元
负债总额:46,269,535.03 元
净资产:133,049,770.90 元
营业收入: 83,183,369.85 元
营业利润:5,860,697.50 元
净利润: 5,909,697.50 元
11、2022 年 9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301,262,815.16 元
负债总额:48,288,900.86 元
净资产:252,973,914.30 元
营业收入:162,730,527.85 元
营业利润:6,615,776.45 元
净利润: 7,475,906.45 元
(三)本次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052877031R
3、法定代表人: 张声辰
4、注册资本:202,396,968.18
5、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 106 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14 日
8、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以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准);印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工艺礼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307,411,348.62 元
负债总额:60,973,232.52 元
净资产:246,438,116.10 元
营业收入:234,920,761.22 元
营业利润:8,750,136.35 元
净利润:8,880,398.79 元
11、2022 年 9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177,515,926.49
负债总额:40,402,651.87
净资产:137,113,274.62
营业收入:65,256,951.50
营业利润:3,822,197.63
净利润:4,514,883.63
(三)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由印务集团实施“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使募投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印刷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
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实际实施情况,将“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印刷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