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976.036445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308.018868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12,284.055313 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000 万元向春雪养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立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张立志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立志,男,汉族,中国国籍,198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春
雪食品有限公司安法部法务专员、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2020 年12 月起供职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张立志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所涉及其他事项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