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12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及通信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温岭市大溪骏童便利店是林云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林云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是兄妹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加连是夫妻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温岭市大溪骏童便利店为公司的关联方。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回避表决,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林启军、林启群、林加连回避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