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8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森林包装”)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4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已累计投资总额 工程进度
(%)
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 19,791.00 482.50 2.44
能工厂建设项目
年产 9000 万平方米纸箱包 19,202.00 19,202.00 100.00
装材料扩建项目[注 1]
绿色环保数码喷墨印刷纸包 37,594.00 20,218.08 53.78
装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2,370.00 12,370.00 100.00
合计 88,957.00 52,272.58
注1:2022年5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
9000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金额 13,700.00 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92278895301 募集资金专户 122,160,070.33
公司温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85778913109 募集资金专户 60,482,956.01
公司温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7041129200476078 募集资金专户 64,373,166.40
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合计 247,016,192.74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计划期间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支付的情况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