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07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林包装”)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85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89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57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0]686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76,58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截至 2020 年末实际投入
金额
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19,791.00 482.50
年产 9000 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 19,202.00 2,949.94
绿色环保数码喷墨印刷纸包装智能工厂建设 37,594.00 7,841.72
项目
合 计 76,587.00 11,274.1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支付的情况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和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同时承诺: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证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