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六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夏厚君 涂大记 聂 胜
李耀邦 刘延安 申屠宝卿
李 敬 吕炜劼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概要...... 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3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4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7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2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2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34
一、备查文件...... 34
二、查询地点...... 34
三、查询时间...... 3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福莱 指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 指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君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
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Fulai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2,007,606 元[注]
法定代表人 夏厚君
股票简称 福莱新材
股票代码 605488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 0573-89100971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 269 号
公司网站 www.fulai.com.cn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
造;纸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
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
设在: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 269 号;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 8 号。)
注:注册资本为 2025年 9 月 10 日的营业执照登记数,后续公司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
限制性股票注销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 9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该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5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该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25年 11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该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5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福莱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福莱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向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发出
《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 16:00 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
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 706,999,968.84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
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6〕 56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 16:00 时止,保荐人
(主承销商)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树街支行开立的 0200291429200030632 号账户收到本次福莱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706,999,968.84 元。
2026 年 2 月 6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上
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2月 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
55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6日 12:00 时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706,999,968.8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29,246.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2,070,721.9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1,647,27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670,423,447.95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2,260,705 股,即本次拟募集资金规模 70,7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31.76 元/股(向下取整
精确 至 1 股, 即 22,260,705 股)与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84,065,879 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1,647,274股,发行规模为 706,999,968.84 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3 号)的相关要求,发行股数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即 15,582,494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