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7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长龄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精密”)
增资金额: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
压”)拟使用募集资金 28,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长龄精密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龄精密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龄精密100%的股权。
本次使用募资资金向子公司增资,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后方可实施,若该议案审议未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向长龄精密增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1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9.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735,9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4,989,813.50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7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后,“收购资产并实施铸件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龄精密,公司拟以募资资金 28,000.00 万元向长龄精密增资,增资完成后,长龄精密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 28,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龄精密 100%股权。公司将同时修订长龄精密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由子公司长龄精密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收购资产并实施铸件技改项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长龄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
法定代表人:夏继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长龄精密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长龄精密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成立,尚未展开实际经营。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长龄精密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长龄精密、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等各方将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内容,对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增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龄精密增资以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长龄液压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增资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龄精密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