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报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2.00%,
低于 30%,主要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
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实现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37,836,419.0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967,573.08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扣除按照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496,757.31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1,539,865.70 元,扣除公司本年度派发 2020 年度现金分红73,248,000.00 元后,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0,762,681.47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52,320,000.00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2.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 30%的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7,836,419.00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10,762,681.47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32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 MLCC 等电子元器件,纵观过去 MLCC 等电子元器件行业
的发展,最核心驱动因素在于终端市场的产品迭代和需求升级。从 21 世纪初家电市场到 PC 电脑的蓬勃发展,从手机进入智能机时代到如今汽车电子市场迅速发展,每一轮产品升级都带动了 MLCC 等电子元器件需求的不断扩大,并使得其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公司需要相对充足的资金来应对未来发展中的挑战或机遇,保证公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所处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消费类电子产品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布局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用纳米硅粉业务和异质结电池浆料用银包铜粉业务,拓展公司发展空间。
(三)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行业状况及公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未来几年公司将根据 MLCC 下游需求情况适时扩大生产规模,依据新产品评价进度推进纳米硅粉与银包铜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上述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生产线技改扩大产能及新产品研发投入等,以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