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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8 沪市 蓝天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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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8:蓝天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1-19

605368:蓝天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Lantian Gas Co.,Ltd.)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生产街北段路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6,550 万股,本次发行全
                                                        部为新股发行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4.9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2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6,270.2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3、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启勇、王儒(2020 年 11 月卸任)、
向焕荣、郑启、程平松(2020 年 1 月卸任)、赵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担任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

持收益上缴公司。”

  4、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的哥哥、公司董事李国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5、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的姐姐李效萱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6、公司董事李国喜的儿子李华栋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父亲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父亲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父亲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7、公司董事长陈启勇的配偶张先梅、董事王儒的配偶孙雄英、高管赵鑫的配偶勾志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丈夫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丈夫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丈夫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8、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保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二)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三)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启勇、王儒(2020 年 11月卸任)、向焕荣、郑启、程平松(2020 年 1 月卸任)、赵鑫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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