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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10月8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9-10-1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ungpai New Material Co., Ltd.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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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8,3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33,200 万股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8,30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
售股份,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南昌龙厚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上述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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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 如有派息、 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5、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 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
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二)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人在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4、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缴发行人, 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直接或间接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三)新余宝隆、华正投资、乐平和光、涌泉投资、新余锦宏承诺:
1、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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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3、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 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
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四)周怀国承诺:
1、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5、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缴发行人, 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
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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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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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
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8,300 万股,且公开发行股票的
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
下列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橡胶制品、建筑、纺织、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药医
疗等下游行业。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自身行业周期的影
响会产生波动。如宏观经济出现不良波动,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
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
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成本。公司从外部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
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电煤等,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原材料中,
硅块生产厂商受环保督查力度的逐步提高,有出现减产或价格大幅提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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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氯丙烯、炭黑等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
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无水乙醇主要受玉米、木薯等生物质原料价格波动
及市场行情的影响。电煤价格目前处于历史相对高位,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升高的
可能。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来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如若公司的原材料、能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价格上
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 又或在价格
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
公司自备电厂的用电成本可能会受国家电力体制改革、 煤炭行业改革等政策因素
影响而出现上升。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状况、市场竞争格局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客观预
测,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计划,但如市场环境发生巨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
不能如期推进,公司仍将面临产能消化问题而引致的产品销售风险。另一方面,
行业现处于技术提升、产业链整合的时期,其功能实现、质量稳定性等方面仍然
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随着市场的扩大,竞争对手也将加大对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
和市场开拓力度,导致竞争加剧。在此背景下,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市场
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有效控制成本,进一
步丰富产品类型,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
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扩大内销业务规模,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
余额也呈上升趋势,分别为 17,633.76 万元、 21,021.27 万元、 23,689.11 万元和
23,331.68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78%、 27.12%、 23.38%和
22.28%。其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00%、 97.75%、 97.80%和 98.04%。公司应收对象主要为境内外长期合作的经
销商及大型轮胎生产企业, 违约概率较低。但不排除公司无法及时收回应收账款,
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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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公司的技术实力有较高的要求, 因此技术人员队伍特别是核
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
障。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人才激励办法和竞业禁止规定等措
施,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高水平人才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口,如果无法得到及时补充,可能对公司
的业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行业的竞争也体现在对人才的竞争上,未来不
排除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的风险, 这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
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对公司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