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和附录中表述的“杭园股份”与本公告中的“园林股份”、“发行人”、“公司”均指“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 上 证 发 [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 。 关 于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的 详 细 内 容 , 请 查 阅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
者在 2021 年 1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 月 22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2、2019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894.92万元,同比上升2.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6.00万元,同比上升23.62%;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81.63万元,同比上升18.60%。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66.05万元,同比下降 4.2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06.22万元,同比下降44.5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1.13万元,同比下降43.53%。
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所”)审阅。公司经审阅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97,599.32 万元,
同比下降 0.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17.37 万元,同比下降23.12%,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90.61 万元,同比下降 21.34%。2020 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系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略有延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2019年 1 月公司收回九龙房产涉诉案回款所致。因该项目诉讼前账龄已超过 5 年,已
按照账龄法计提了 100%的坏账准备。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回款项 3,601.62 万
元(含工程款 2,794.44 万元、利息 807.17 万元),其中 2,794.44 万元工程款冲回
坏账准备。剔除上述九龙房产事项的影响后,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年同期均有所上升。
4、由于疫情导致的春节假期后延期复工,公司及客户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受到延期复工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另一方面,公司客户受延期复工的影响,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结算及验收等工作也相应延后。上述因素预计对公司 2020 年收入、利润产生一定影响。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自身经营特点,预计疫情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2017 年-2019 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平均值为 21.72%,相对较低。因此,疫情发生在 2020 年一季度,处于公司生产经营淡季。虽然疫情对公司 2020 年一季度和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预计 2020 年全年公司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能够保持稳中略降,预计对 2020 年全年经营业绩影响相对有限。
(2)虽然疫情的发生对公司及客户短期生产经营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但基建相关行业受到国家政策支持,作为建筑行业的细分子行业,预计疫情对公司所处园林绿化工程行业的影响有限。
(3)由于本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对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客户关系产生影响,疫情仅导致部分施工项目工程进度延后,但未出现项目订单取消情况。对于 2020 年一季度工程进度延缓的项目,公司已通过后期积极赶工,力争
项目未来按期竣工交付。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预计疫情对公司 2020 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有限,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根据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01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
告》,公司预计 2020 年全年营业收入为 143,954.74 万元,同比下降 3.32%,预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10.99 万元,同比下降 22.22%,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605.34 万元,同比下降 20.75%。业绩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受到疫情影响及 2019 年九龙山庄坏账准备冲回影响。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因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不构成公司利润承诺。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E48 土木工程建筑业”。2021
年 1 月 1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11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7、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东方园林、乾景园林、农尚环境、诚邦股份、花王股份等17家,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42倍,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11 日 2019 年每股收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含)前 20 个交 (扣非前后孰 2019 年静态市盈
易日均价 低)(元/股) 率(倍)
(元/股)
300355.SZ 蒙草生态 3.60 0.0080 44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