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3-025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人民币普通股及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
象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1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
41,149.90 万股的 0.3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维建
股票简称 舒华体育
股票代码 605299
上市日期 2020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晋江市池店仕春工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61160716XA
(二)经营范围及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所属行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1,351,605,627.93 1,562,011,884.37 1,484,067,05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438,911.16 115,792,790.69 136,950,63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89,498,931.70 102,473,679.58 130,567,004.03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702,969.47 108,527,074.43 148,420,981.78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88,074,594.83 1,284,667,113.08 1,292,264,844.02
总资产 1,835,964,931.21 1,812,543,048.86 2,014,392,796.55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8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8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22 0.25 0.3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6 9.06 14.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7.08 8.02 14.20
资产收益率(%)
(四)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分别是:董事长张维
建、董事杨凯旋、董事黄世雄、董事吴端鑫、董事傅建木、董事苏吉生,独立董事戴仲川、独立董事曾繁英以及独立董事黄种杰。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许贤祥、监事刘红和职工代表监事王伟。
3、高管层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名,分别是:总裁张维建、副总裁黄世雄、吴端鑫、李晓峰、张如首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傅建木。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及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2 年9 月,公司完成前述回购,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2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回购最高价格 11.048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8.89 元/股,回购均价 9.69
元/股。上述已回购的 123.00 万股将作为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来源,其余来源为采用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四、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149.90 万股的 0.34%。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3、公司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黄世雄 董事、副总裁 25.13 17.95% 0.06%
2 李晓峰 副总裁 25.13 17.95% 0.06%
3 张如首 副总裁 21.54 15.39% 0.05%
4 吴端鑫 董事、副总裁 13.46 9.61% 0.03%
5 傅建木 董事、财务总监 13.46 9.61% 0.03%
兼董事会秘书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4 人) 41.28 29.49% 0.10%
合计 140.00 100.00% 0.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