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毅”)持有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曼股份”)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基金退出需要,上海诚毅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5%。
上海诚毅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诚毅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股东上海诚毅由于基金退出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诚毅 5%以下股东 IPO 前取得:4,000,000 股
5,000,000 4.62%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0 股
备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的创业投资基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诚毅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2%。上述股份中,其持有的 4,000,0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 2021 年
度权益分派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 0.25 股,股东上海诚毅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 5,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62%。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源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
竞价交易减 2022/10/20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市前股份 基 金 退
上海诚毅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2,000,000 股 1.85% 及发行上 出需要
2023/1/19
2,000,000 股 市后以资
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诚毅对罗曼股份的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
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上海诚毅将按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减持,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次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对减持数量限额进行相应处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诚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减持数量:出于本企业自身需要,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累计减持数量可能最高达到上市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2)减持方式: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进行股份减持的,将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①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③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有特别规定的,则按特别规定执行。
2、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海诚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