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12 月 15 日
目 录
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二、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4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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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调整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为维护股东大会会场秩序,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股东大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公开媒体。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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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 5 号办公楼三楼)
(五)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支持人:董事长尤建义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签到;
(二) 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大会代表)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三)现场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四、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五、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六、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更好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 时 开 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 本 公 司 核上市公司审计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 供 审 计 报告情况
服务
祖名股份
理工环科
项目合伙人 李正卫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21 年 杭州热电
东方电缆
长川科技等
祖名股份
理工环科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正卫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21 年 杭州热电
东方电缆
长川科技等
徐君 2015 年 2012 年 2015 年 2021 年 理工环科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健 2001 年 2013 年 2018 年 2021 年 上海钢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