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55.0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神通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9 日;
2、首次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 45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000.00 万股的 1.08%。
3、首次授予人数:36 人。
4、授予价格:4.6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
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0.00 万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7 人调整为 36 人,首次授予部分由 465.00 万股调整为 455.00 万股。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上述 36 名激励对象均已完成所获授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缴纳。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首次授出权益 公告日公司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朱春亚 董事、总经理 100.00 21.98% 0.24%
张迎春 董事、财务负责人 15.00 3.30% 0.04%
周宝聪 董事 15.00 3.30% 0.04%
吴超 董事会秘书 8.00 1.76%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17.00 69.67% 0.75%
(共 32 人)
合计(共 36 人) 455.00 100.00% 1.0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三、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四、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14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 36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 4,5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股款合
计人民币 21,339,500.00 元,其中股本 4,550,000.00 元,溢价部分 16,789,500.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424,550,0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424,550,000.00 元。
五、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455.0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六、 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0,000,000 股增加至
424,550,0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
股股东仍为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
七、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2,951,615 76.89 4,550,000 327,501,615 77.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7,048,385 23.11 0 97,048,385 22.86
股份总数 420,000,000 100.00 4,550,000 424,55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
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 45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
测算,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979.25 1,058.35 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