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投资建设神通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沈阳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该全资子公司作为拟在沈阳市大东区投资建设神通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神通汽车零部件
项目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关于该项目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本次交易进展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沈阳神通”)参与了位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地块编号为“大东 G-78号”中古城子街东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活动,以人民币 1,800.96 万元的价格竞得该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签署的《大东 G-78 号中古城子街东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称“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为前述该等地块国有
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同日,沈阳神通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1042021A0009),并于当日支付了全部土地款项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编号: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04034 号)。
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竞得土地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大东 G-78 号中古城子街东地块
2、土地位置:沈阳市大东区中古城子街东
3、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4、土地面积:53,600 平方米(以最终实测宗地图面积为准)
5、规划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不小于 1.0 绿地率:不大于 15%
建筑密度:不小于 42%建筑限高:40 米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人民币 1,800.96 万元
8、付款方式:竞得人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总价
款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受让人: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宗地编号为“大东 G-78 号”的土地使用权
3、土地位置:坐座于大东区
4、宗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
5、宗地面积:53,600 平方米
6、出让年限:50 年
7、出让价款:人民币 1,800.96 万元
8、土地开发投资强度要件:
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 26,600 万元,投资强工不低于每平方米 4,962.68 元。
9、开工条件:
受让人应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之前开工,在 2025 年 4 月 22 日之前竣工。受
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 30 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0、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沈阳神通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后,拟将其用于由其实施“神通汽车零部件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同时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符合公司战略需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对公司未来产业布局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因该项目的实施过程较长,实施期间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受各有权部门审核批准、政府相关政策、相关产品供需关系、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宏观经济环境状况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投资实施过程及投资收益的实现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沈阳神通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签署的《大东 G-78 号中古城子街东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大东 G-78 号中古城子街东地块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