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通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73,895,475.15 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自筹资金的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3,895,475.1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5.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1,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2,150,281.51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1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核准/备案号
总额 金投入金额
汽车内外饰件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
1 19,310.88 3,310.88
扩产项目 目代码:2019-330281-36-03-017475-000)
汽车动力产品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
2 17,622.84 14,030.13
扩产项目 目代码:2019-330281-36-03-010110-000)
汽车高光外饰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
3 12,931.86 12,931.86
件扩产项目 目代码:2019-330281-36-03-010109-000)
研发中心建设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
4 10,618.98 2,618.98
项目 目代码:2019-330281-36-03-016146-000)
汽车智能产品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
5 5,323.18 3,323.18
生产建设项目 目代码:2019-330281-36-03-01596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 5,000.00 5,000.00
项目
合计 70,807.74 41,215.0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6 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33,108,800.00 1,051,196.00
2 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140,301,300.00 22,785,678.30
3 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 129,318,600.00 48,034,985.8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189,800.00 2,023,615.00
合计 328,918,500.00 73,895,475.15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73,895,475.15 元全额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3,895,475.1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895,475.1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3,895,475.1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6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神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神通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神通科技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神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5、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