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新增条款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第二十四条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
购本公司的股份: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权益所必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后实施。
议决议同意后实施。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 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月时间限制。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置备于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 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置备于公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 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
义务。 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
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
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全体
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
。
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六)审议股权激 的担保事项;……(十六)审议股权激
励计划; 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