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5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
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报告出具日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222,931,476.54 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淮安伟时无需向公司支付利息。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风险可控兼顾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伟时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85 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9,981,261 股新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 212,833,460.00 元增加至 242,814,721.00 元人民币,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沈丹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3)。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