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18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同意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来的
“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4 年 9 月”,同意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来的“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12 月”,同意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来的“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6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也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核准,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10.9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53,208,365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合计人民币 583,695,764.0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账,
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 (20) 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 实施
号 使用状态时间 投资额 主体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 2022 年 9 月 83,478.92 36,051.45
项目 伟时电子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2022 年 9 月 11,181.76 11,181.7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9 月 6,180.98 6,180.98
合计 100,841.66 53,414.19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号 投资额 金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36,051.45 7,069.12 19.61%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11,181.76 5,368.64 48.0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80.98 2,762.88 44.70%
合计 53,414.19 15,200.64 28.46%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考虑到目前“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项目达到拟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用状态时间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 2022 年 9 月 2024 年 9 月
项目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12 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6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已使用 7,069.12 万元,投资进度为 19.61%,已签订付款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99.27万元。
自2019年12月以来,一方面,受国内外疫情影响,造成人员、货物的流动,募投项目所需设备的选配、谈判、生产、交付、运输和安装调试等环节出现延缓的情况。另一方面,原来“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的进度是根据2018年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制定的。当时的产品尺寸主要以中小尺寸为主。随着车载显示行业大屏化的普及,目前产品尺寸以中大尺寸为主,最大达到了48英寸。公司产品的大型化趋势必然导致原有生产线场地、仓储和周转空间严重不足。为了主动融入车载背光显示行业大屏化发展的趋势。公司需要新建厂房、仓库以拓展生产空间来实施“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公司正与政府部门洽谈该项目用地事宜,在取得政府土地之后,我们将对项目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投资总金额。一旦确认后,公司将及时履行内部流程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最后,叠加俄乌军事冲突、全球经济高度不确定性因素增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
2、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5,368.64 万元,投资进度为 48.01%,已签订付款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759.01 万元。受国内外疫情影响、人2员出行及物流运输受限等因素的影响,
项目设备的选型、购置和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拟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76
2.88 万元,投资进度为 44.70%,已签订付款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343.67 万元。同样,受国内外疫情影响,研发设备选型、购置和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拟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额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核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