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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77 沪市 东亚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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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77: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11-06

605177: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Co., Ltd.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 层、15 层)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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