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等
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结合近期公司募投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方案其余内容不做调整,并对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调整的具体内容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500万元(含44,5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00万元(含20,4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区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
号 域 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18 万吨聚酰胺 6 新 山东省滕州 控股子公司 55,819.15 20,400.00
材料项目 市
2 年产 10.4 万吨聚酰胺 6 浙江省杭州 上市公司 47,582.14 24,100.00
新材料项目 市
合计 103,401.29 44,500.00
注: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区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
号 域 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18 万吨聚酰胺 6 新 山东省滕州 控股子公司 55,819.15 20,400.00
材料项目 市
合计 55,819.15 20,400.00
注: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说明
文件名称 章节 调整内容
二、本次发行概况;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 调整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途
(二次修订版) 资金用途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 更新了报告期财务数据及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关内容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调整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 途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 根据调整后发行规模更新相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关数据
承诺(二次修订版)
三、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说明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因此,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