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0-009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88.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556,153,35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768,551.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798.56元。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6 月 1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第198号”。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 项目名称 备案号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
号 资金投资
1 年产 10 万吨聚酰 2018-330100-26-03-024762-000 32,835.29 32,835.29
胺 6 切片生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8-330100-26-03-036266-000 5,908.17 5,908.17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 13,500.00 11,895.02
充流动资金
合 计 - 52,243.46 50,638.48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从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聚合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聚合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聚合顺在保证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聚合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聚合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聚合顺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