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170,892 股,发行价格为 121.48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3,170,892
股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
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眼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的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国防科工
局关于军工事项审查反馈结果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7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22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 号),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3,170,892 股
3、发行价格:121.48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60.16 元
5、发行费用:17,060,706.02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1,582,939,254.14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6 名对象发送了
《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
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21 号《验资
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10 时止,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
投资者缴款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已收到 16 家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共计 1,599,999,960.16 元(大写壹拾伍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圆壹角陆分)。
2022 年 9 月 27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
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20 号《验资报
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12 时止,发行人已收到扣除承销
费和保荐费(不含税)14,000,000.00元后的出资款人民币 1,585,999,960.16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999,960.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2,939,254.14 元,其
中 :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3,170,892.00 元 , 新 增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1,569,768,362.14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派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 号)和派克新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以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21.48 元/股,发行股份 13,170,892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599,999,960.16 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 16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锁定期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号 (月) (股) (元)
1 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6 1,234,771 149,999,981.08
限合伙)
2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576,226 69,999,934.48
瑞华精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序 发行对象名称 锁定期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号 (月) (股) (元)
3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1,070,135 129,999,999.80
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6 1,646,361 199,999,934.28
5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6 535,067 64,999,939.16
Association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749,094 90,999,939.12
7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6 493,908 59,999,943.84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
8 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托 6 419,822 50,999,976.56
投资管理专户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6 460,981 55,999,971.88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1,407,644 171,000,593.12
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1,860,388 225,999,934.24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979,585 118,999,985.80
1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411,590 49,999,953.20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 1 号私募股权 6 411,590 49,999,953.20
投资基金
15 UBS AG 6 502,140 60,999,967.20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6 411,590 49,999,953.20
合计 13,170,892 1,599,999,960.16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