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杨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15,500 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杨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62,000 0.27% IPO 前取得:33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3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杨勇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4/10/18 ~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公开 个 人 资
115,500 股 0.07% 持,不超过: 2025/1/17 发行前持有的 金需求
115,500 股 股份及其他方
式取得的股份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情况,本减持计划将按规定暂停实施,并至可再次实施本减持计划为止。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3、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杨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董事本次减持计划系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的数量和价格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本次减持事项,并及时履行后续进展的相关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