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5116 沪市 奥锐特


首页 公告 605116: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605116: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9

605116: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33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栏张榜等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87 人
调整为 85 人;激励总量由 529.50 万股调整为 519.50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激
励对象人数由 87 人调整为 85 人,拟授予的激励股票数量由 529.5 万股调整为
519.5 万股。本次调整系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