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34,317.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88.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228.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4.3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404.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404.13
项目投入 B1 26,281.3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15.51
项目投入 C1 1,221.9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79
项目投入 D1=B1+C1 27,503.2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0.3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41.1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041.14[注]
[注]差异系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41.14 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9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及扬州奥锐特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均无余额。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7061129200156445 已销户
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58520100100239120 已销户
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扬州奥锐特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7061129200156569 已销户
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扬州奥锐特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81070078801400000510 已销户
天台支行
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
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
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
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404.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1.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03.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 项目达到 项目可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 截至期末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行性是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承诺投入金 进度(%)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