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0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9)。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奥锐特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9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3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317.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88.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228.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824.3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404.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 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年产 15 吨醋酸阿比特龙、4 8,842.27 6,272.27 天经技变更[2017]14 号
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
项目
年产 20 吨 TAF、10 吨倍他米 扬邗发改备[2017]127
松、3 吨布瓦西坦和 3 吨脱氢 23,470.93 16,649.13 号
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 3,500.00 2,482.73 扬邗发改备[2017]63 号
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 计 38,813.20 28,404.1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万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元) 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企
兴业银行股 银行理财产 业金融人民 1.50或3.00 7.48或14.96或
2,000.00
份有限公司 品 币结构性存 或3.08 15.36
款产品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联交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收益率 (万元) 易
保本浮动收
91天 - - 否
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01月0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署了《兴
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合同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金额 2,000万元
产品期限 91天
认购期 2021年01月08日
起息日 2021年01月11日
到期日 2021年04月12日
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兑付日 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原则上为提前终止日当日,具体以兴
业银行公告为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上午/□下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
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
观察标的 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挂钩标的) 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
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和市
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观察标的工作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观察日 [ 2021 ]年[ 04 ]月[ 07 ]日。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观察日价格 观察日之观察标的价格
■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
参考价格 下午基准价
□ 双方约定的价格【 】元/克
产品收益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固定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其中固定收益率=[ 1.5 %]/年。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则浮动收益率= [ 1.58 %] /年;
浮动收益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 55 %),则浮动收益
率= [ 1.5 %] /年;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 55 %),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
产品存续天数 含)的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
(不含)的天数。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
管理费 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
其他费用或收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
品。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该
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并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