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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16 沪市 奥锐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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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6051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0-009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 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奥锐特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9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3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317.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88.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228.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824.3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404.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 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年产 15 吨醋酸阿比特龙、4

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        8,842.27      6,272.27  天经技变更[2017]14 号
项目

年产 20 吨 TAF、10 吨倍他米                                扬邗发改备[2017]127

松、3 吨布瓦西坦和 3 吨脱氢      23,470.93    16,649.13  号

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        3,500.00      2,482.73  扬邗发改备[2017]63 号
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  计                        38,813.20    28,404.13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股东大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0,024.78            150,382.69

负债总额                                      12,296.46              13,57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728.32            136,812.56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90.36              20,444.16

  注:2019 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9 月
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20.5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度的情况下,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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