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庆楼”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7 月 6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
者在 2020 年 7 月 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
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7 月 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发行人近期业绩波动较大。发行人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6,279.00 万
元,相比上年同期 148,925.92 万元,减少了 2,646.92 万元,同比下降 1.78%;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17,886.81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19,477.66 万元,减少了 1,590.85 万元,同比
下降 8.17%。
2020 年 1 月至今,全球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短期内的采购、
生产及销售造成一定的影响,对 2020 年一季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及 2020 年 1-3 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但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014 号”《审阅报告》。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9,388.74 万元,同比下降 53.56%;营业利润为 11,913.44 万元,同比增长26.30%;利润总额为 5,146.70 万元,同比下降 45.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34.46 万元,同比下降 45.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617.50 万元,同比下降 48.58%。
综合考虑目前疫情控制情况、1-6 月增值税免征政策、已商定部分房租减免优惠、市场上餐饮行业的经营恢复状况和 5 月初公司门店经营已恢复至去年同期
水平,发行人预计 2020 年 1-6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48,518.36 万元至 51,099.46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34.13%至 30.6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829.52 万元至 8,926.33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29.84%至 20.01%;实现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05.75 万元至 7,877.56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24.98%至 19.11%。上述 2020 年 1-6 月业绩预计中的
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承诺。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 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0]230Z1378”《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测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121,143.80 万元,较 2019 年降低 17.18%,预测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575.44 万元,较 2019 年降低 21.17%,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051.67 万元,较 2019 年度下降 15.85%。2020 年度盈
利预测报告是公司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当前,国内生活服务企业复工复业稳步推进,生活服务消费逐步恢复,同时多地政府发放消费券,以实际行动鼓励引导市民放心消费,市民逐步恢复外出就餐,热门餐馆已出现排队就餐的情形,发行人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同庆楼”,股票代码为“60510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0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餐饮业(H6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4、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7 月 3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
参阅 2020 年 7 月 2 日(T-2 日)刊登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